我公司宏华石油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(四期)现已建成,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“三同时”,并稳定运行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2017年8月1日)要求,现将我公司宏华石油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(四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20日起,不少于2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可自主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建设单位: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岳女士
电 话:0838-6081098
建设地点: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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